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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前婆婆叫女子到家中说有重要的东西给她,女子去了之后,前婆婆拿出一本房产证对她说:“儿媳妇,这个房产证我相信你。”
女子很吃惊又很感动地问,这合适吗?
前婆婆说,我叫你管,因为我知道你这个人心地善良,待人又厚道,虽然你和我儿子不是一家人,但是我有孙子,我把这个(房产证)留给你们,我心里才能心安。
看着婆婆满脸地真诚,女子不知如何是好,她哽咽的说,我拿着不合适。
据女子说,她离婚已经十多年了,而且现在二婚,不过,一直和前婆婆相处的非常好,平时也经常去探望老人。
老人身体不好,这件事一直是她的一个心病,虽然,她有儿子和两个女儿,但还是想把房子交给她,前婆婆还表示知道女子心眼实在,别人她都不相信,所以就想要把房产证要给女子。
不过,女子一直在犹豫,“不知道要不要接受?”
老人的一番话可以看的出来是真的想把房产证给女子,虽然女子和儿子离婚十多年但和前婆婆感情处的不错,所以,前婆婆是想把房产证给女子和孙子,其实,老人真正的用意可能是想把房子留给孙子,交给儿媳也是十足的信任。
不过,女子不知道该不该收下前婆婆的这番心意,毕竟老人还有儿子和两个女儿,一旦产生分歧可能会后患无穷,如果对方想争房产,那么这个房子也会给女子带来一些麻烦。
如果女子拒绝不收的话,又怕寒了老人的心,因为老人把房产证交给女子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她是想把房子留给孙子。
那么,房屋可以赠与儿媳妇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父母的房子有权选择赠与给儿媳妇。
所以,老人可以将房子赠与前儿媳,可以协议约定。
那么,你们觉得女子该收下前婆婆的房产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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