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女子做人流,放弃最后一次当母亲的机会,只因老公的做法太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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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一次凌晨6点回家后,我彻底绝望了,准备去拿掉孩子,他不知道我的决定,已经没有说的必要了。”
看着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老公,等了一夜的女子彻底失望了,她默默收拾好行李,一个人去医院了。

到了医院门口,女子还是犹豫了,这几分钟的路就像很长很长一样,到底要不要这个孩子?她内心挣扎又痛苦。
但一想老公的种种令人失望的举动,她迈着沉重的脚步走了进去……
医生看着女子的报告叹了一口气,你已经41岁了,孩子12周已经成形,打掉这个孩子可能再也没有机会怀了。医生说了无数遍,再不要这个孩子,真的可能没有机会了!要不再和家人商量商量?

女子沉默片刻告诉医生,“我考虑清楚了。我不需要和家人商量,生不生是我自己的事情。”

医生叹了一口气,让她下来做手术前的各项检查。
最后,女子一个人做完各项检查,看着医院里其他人都是有老公陪着,而唯独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她心都凉了。只是觉得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心跳了,真的对不起孩子。
女子表示:不要图男人好就全心付出,最后他变心的时候,自己半条命都要搭上去。

女子丈夫多次夜不归宿这让她对这份感情死了心,她觉得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也不想让孩子生在这样的家庭中,所以,她打算做手术不要这个孩子了。如果不是感情走到尽头她也不会放弃孩子的吧?

那么,老婆私自引产违法吗?
女方私自打胎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不构成违法。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其实,妻子自主人流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对“不生育”的一种自由选择。结婚本身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有孩子,妻子无论是自主避孕还是堕胎,都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


 所以,女子有权自己做主。


其实,站在女子的角度来说,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一个不负责任的老公怎么能指望他能做一个负责任的爸爸呢?她只能狠下心来,不让孩子的人生也变成悲剧。

卡耐基曾说过,不乱生孩子,才是一个女人最大的自律。如果婚姻中已经不幸福了,那么不乱生孩子也是一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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